竹刻,又稱竹雕,即在竹子上(含竹根)施行雕刻工藝,它始于唐時,盛于明代,一直以來作為一種高雅的手工藝術(shù)品而被人們所喜愛。過去都是大戶人家、書香門第乃至宮庭和官府的實用品或陳設(shè)用品,建國后則逐漸地進入普通家庭了。竹刻在以前完全由手工制作,建國后在鋸、刨、打眼等工序上已采用機械操作,但最后要成為作品,則仍然憑刻雕藝人的手上功夫,他們技藝的好差決定著竹刻制品藝術(shù)性的高低。其制作的主要工藝流程是:﹙一﹚選取大號老冬竹,劈成或鋸成胚,刨去青衣;﹙二﹚進行防蛀處理;﹙三﹚將要刻雕的圖案設(shè)計于胚子上;﹙四﹚著手刻雕,手法一般分淺刻、深刻和透雕,又有陽刻和陰刻二種,所用工具有鋼刀、大、小、方、圓等的各種鑿子、木槌、鋸(含鋼絲鋸)、刨等等;﹙五﹚制匾;﹙六﹚拼框;﹙七﹚上漆,漆干后即成為成品了。本鎮(zhèn)內(nèi)的竹刻藝人潘兆豐,原系木匠,后改從事竹刻,系自學(xué)成材,其作品多為竹胚雕(即在竹筒或竹片上進行刻雕),曾入展第二屆浙江省書法大展或被推薦到全國級的展示中。但現(xiàn)在尚無傳承人,當(dāng)?shù)卣謱嵤┍Wo這一技藝。
信息來源:寧波市文化館(寧波市展覽館寧波市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保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