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孝婦傳說的源頭是《漢書》!稘h書》第七十一卷《于定國傳》記載:“于定國字曼倩,東海郯人也。其父于公為縣獄吏、郡決曹,決獄平,羅文法者于公所決皆不恨?ぶ袨橹㈧,號曰于公祠”,“東海有孝婦,少寡,亡子,養(yǎng)姑甚謹,姑欲嫁之,終不肯。姑謂鄰人曰:‘孝婦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壯,奈何?’其后姑自經死,姑女告吏:‘婦殺我母。’吏捕孝婦,孝婦辭不殺姑。吏驗治,孝婦自誣服。具獄上府,于公以為此婦養(yǎng)姑十余年,以孝聞,必不殺也。太守不聽,于公爭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獄,哭于府上,因辭疾去。太守竟論殺孝婦?ぶ锌莺等辍:筇刂,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強斷之,咎當在是乎?’于是太守殺牛自祭孝婦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歲孰?ぶ幸源舜缶粗赜诠。
后來,《后漢書》、《史通》、《御覽》等史書均有記載,《淮南子》、《說苑》等野史雜記也都爭相傳記。
東晉時期,干寶的《搜神記·東海孝婦》的前半部分與《漢書》所記大致相同。元代,關漢卿依據(jù)這一傳說創(chuàng)作了雜劇《感天動地竇娥冤》,在這出戲里,作者特別增加了“白血沖練”、“六月飛雪”神話情節(jié)。
明清兩代,郯城的官吏對孝婦的事跡進行了更多的宣傳和表彰。這是一個廣泛流傳的民間神話傳說,但故事中提到于公,于公墓、孝婦、孝婦祠、白血溝等人物遺存都真實存在。歷代官吏文人為周青作的詩歌碑記等不計其數(shù)。孝婦的傳說,具有很高的歷史價值和警示教育意義,有利于社會的和諧。2006年,郯城縣委、縣政府將孝婦冢確立為“- 警示教育基地”,對加強- 作風建設,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很大的意義。
2013年,東海孝婦傳說被列入山東省第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