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縣拜燈山習俗是民間社火活動的一個種類,流傳于河北省蔚縣宋家莊鎮(zhèn)上蘇莊村。蔚縣拜燈山習俗出現(xiàn)于明代嘉靖年間,至明末清初進入成型期,清末民初它與民間社火戲曲相結合,內容、形式更加豐富完善。
每年的農歷正月十二,宋家莊鎮(zhèn)上蘇莊村人即開始準備舉行拜燈山活動,一方面清潔燈山樓和村里的大小廟堂,張燈結彩;另一方面準備祭祀用的供品和點燈山用的燈捻、燈盞、麻油等。正月十四上午,在燈山樓和三義廟之間的十字街口豎起燈桿,并將火神的牌位供于燈桿之上。從堡門外到堡內正街還要掛起木框做架、以紙糊成的長方形排燈和五顏六色的過街紙,上面寫有吉祥短語。排燈為十路,取十全十美之意;過街紙平常年掛十二路,閏月年掛十三路,寓意月月平安,風調雨順。
正月十五晚上,拜燈山習俗正式開始。主要內容分為點燈山、拜燈山、耍社火、唱大戲四部分。夜幕降臨,人們用蠟燭點燃擺成圖案的燈盞,呈現(xiàn)出燈火字畫。拜燈山時,選一名父母雙全的男童扮作燈官,四名青壯年村民扮成衙役,抬著獨桿轎讓燈官乘坐,村里戲班的演員粉墨濃妝伴隨左右,從堡門外進堡,村民及觀光者則一路敲鑼打鼓到燈山樓前祭拜。拜燈山結束后,開始耍社火、唱大戲,戲樓前燈彩輝煌,鞭炮震響,鼓樂齊鳴,村里戲班的演員化裝登場,表演以歷史故事和神話傳說為題材的戲曲。
蔚縣拜燈山習俗形式獨特,文化內涵豐富,極具民俗學研究價值。保護和利用好這一民俗資源有利于促進河北地區(qū)傳統(tǒng)民族民間文化的有效傳承,為和諧社會的建設發(fā)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