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鼟(tēng)”是擊鼓的聲音,“歌鼟”原來是“多聲部苗歌”的一種,即男女歌隊對歌時唱的一類歌曲,而這種歌貫穿于苗民各種生活之中,由此,它成為“多聲部苗歌”的代表。而后約定俗成,苗民便把“歌鼟”視為“多聲部苗歌”的總稱。
“鍬里”一帶民俗活動較多,幾乎所有的民俗活動都有特定歌唱方式的參與。如“坐茶棚”、“坐夜”、“結(jié)婚”、“打三朝”、“立夏節(jié)”以及“踩蘆笙”、“歌會節(jié)”、“祭祖”等都與歌鼟密不可分。
從表面上看,苗族歌鼟只是一種苗家的民間歌唱方式,但在“以飯養(yǎng)身,以歌養(yǎng)心”的苗族人民心中,歌鼟的意義決不僅限于“歌唱”。在無文字的苗族,借用“歌”來完成記事、交流和傳承功能,選擇用“歌”作為記載并傳承本族文化的主要手段,他們喜慶節(jié)日以歌相賀,男女相戀以歌為媒,生產(chǎn)勞動以歌互助,喪葬祭祀以歌當哭,敘述苗史以歌相傳。
苗族歌鼟歌詞大多為七言四句,二四句末字一般講究押韻,通常采用比喻、擬人、夸張等修辭手法。其內(nèi)容涉及到歷史傳說、祭祀禮儀、生產(chǎn)勞動、婚姻戀愛、勸事說理、唱詠風物等傳統(tǒng)文化的諸多方面。其文學性強,內(nèi)涵深遂,是苗家人的“口頭文學”。演唱時,主要用中鍬鳳沖村苗族土語(酸話)演唱(飯歌用純苗語)!八嵩挕笔且环N與當?shù)孛缯Z和周邊侗語不同的苗族土語,是苗語的漢化,語音近似于當?shù)貪h語,但又略帶苗語腔調(diào)。歌鼟用純苗話不好唱,用“酸話”唱才順口、易學。
2006年,靖州苗族歌鼟入選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名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文化局為保護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