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也稱流離,出自西域波斯,后被制成器皿,作為貢品傳入中國,《周書·異域傳下》:“波斯國……出象牙,頗黎,琉璃!薄读簳の鞅敝T戎傳》:“龜茲者西域之舊國也……天監(jiān)九年,遣使獻方物……十八年,又獻琉璃罌。”
琉璃原材料是用鋁和鈉的硅酸化合物燒制而成的釉料,添加各種金屬礦物例如:鉛、鋇、銅、鐵、錳、鈷等等,由于各種礦物質(zhì)屬性不同故產(chǎn)生不同的顏色。琉璃明亮透底,流光溢彩,是中國古代建筑以及現(xiàn)代中式建筑的重要裝飾構(gòu)件,通常用于宮殿、廟宇、陵寢等重要建筑。
制造琉璃(即人造琉璃)的技術(shù),是通過有大月氏商人傳入中國的。《魏書·西戎傳》:“大月氏國,世祖時其國商人販京師,自云能鑄石為五色琉璃,于是采礦山中,于京師鑄之。既成,光澤美于西方來者。詔為行殿,容百余人,光色映徹,觀者見之,莫不驚駭,以為神明所作。自此中國琉璃遂賤,人不復(fù)珍之……”北宋的官方建筑標(biāo)準(zhǔn)《營造法式》中稱其為“琉璃瓦”。古法琉璃的制作工藝相當(dāng)復(fù)雜,且主要依靠手工制作。
北京西門頭溝有著悠久的燒制琉璃的歷史。早在元代初年,北京西門頭溝的琉璃渠村就設(shè)立了琉璃窯場,距今已有700多年的歷史。到清代乾隆時期,琉璃渠窯場逐漸興盛起來。
據(jù)《琉璃窯趙氏訪問記》記載,琉璃渠村的琉璃燒造技藝是由琉璃世家趙氏家族由山西傳入的,此后由郭氏三代傳人。新中國成立后較有名的傳人有蕭瑞穩(wěn)、武文志等,一直秉承著“父傳子、子傳孫、琉璃不傳外鄉(xiāng)人”的祖訓(xùn)。
琉璃渠窯場按清工部規(guī)制燒造琉璃,一直被視為傳統(tǒng)琉璃之正宗,形成了中國標(biāo)準(zhǔn)的官式做法,。一件琉璃制品的完成一般要經(jīng)過原料粉碎、淘洗、配料、煉泥、制坯、修整、烘干、素?zé)、施釉、出窯、晾曬等二十多道工序,花費十多天的時間才能完成,十分講究。這樣燒制出來的琉璃作品,遠(yuǎn)觀有勢,近看有形,線條優(yōu)雅,裝飾精巧,寓意深刻,色彩秀美,剛?cè)嵯酀紊窦鎮(zhèn),堪稱中華一絕。
2008年,北京申報的琉璃燒制技藝入選我國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保護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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