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舞春牛(第三批省級)
我國是農業(yè)國,素來重視農耕。清順治十一年(1654年)朝廷規(guī)定,皇帝和各級1在每年仲春的亥日要行耕作禮,在祈年殿和各官府所在地舉行象征性的耕作活動。
崇義“舞春牛”的習俗起源于明末清初,距今已有幾百年歷史。最早的“舞春牛”活動是在每年的立春時節(jié),村民們自發(fā)來到河邊,由人裝成河神,在河上裝燈彩,各家各戶把河神請回自己的家中,在家中的牛欄、豬圈等家禽前進行參拜,以保一年太平,五谷豐登,六畜平安。
崇義縣上堡鄉(xiāng)唐姓明朝正德年間從湖南遷入本地,同時帶入了這一民間古俗。后來,此俗流到民間,民間組織春牛隊,以“春!睘榻巧,把嚴肅的政事活動演變成民間輕松快悅的,甚至是恢諧活潑的具有鬧春特色的歌舞活動,所以叫做舞春牛。每年立春當天到河邊接牛神,小年24,把春牛頭放置家中祭拜。唐姓人根據(jù)本地的社會現(xiàn)象,從內容到形式進行了改造和加工,配以漁、樵、耕、讀等角色反映農家生活,有時加上管家、算手等角色痛斥地主對農民的盤剝和壓迫,從而突現(xiàn)了思想性,還加入了以說唱為主的《八仙》《白蛇傳》《斷橋會》《劉海砍樵》等項目,以增強劇戲性。春牛按參神,巡拜、歌舞。舞春牛的套數(shù)和動作有出欄、上路、吃草、飲水、背軛、耕田、擦癢、臥地、聽歌等。春牛歌又名牛燈,包括起鼓敲鑼、出行、路遇、相會、拜門、采青、謝禮、上紅、敬師、拜別等,獨唱、合唱、輪唱和對唱,唱農家事,演繹民間悲歡,逗得人們歡笑和喝彩。東家給牛上紅,并用茶果酒菜款待眾人,眾人酒足飯飽,牛隊再行回神禮,表演往往到五更雞才結束。春節(jié)期間也與龍燈、獅子、武術同臺獻藝,直到元宵方止。四為四季平安,五則五谷豐登,六可六畜興旺。這一綜合性的藝術形式向來為鄉(xiāng)民所喜聞樂見。
隨時代的發(fā)展,上堡鄉(xiāng)的風俗也在不斷演變和發(fā)展。春牛詞改編了新內容,用以歌頌新社會、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