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告圣(第三批省級)
告圣是俗稱“茅山道士”的民間法事活動,是“贖魂消災”中的一個片斷。它以歌舞形式表現(xiàn)安壇啟教、祭將搬兵,以求掃除邪神惡鬼,消除災難。舞蹈由一人表演,另四人各持一樂器并為其和唱,地點多在廳堂內(nèi),時間為夜晚。場中置一領草席,表演者男扮女裝,右手拿師刀,左手拿錫角。每唱完一小段,隨即擺姿勢念一段道占,并吹錫角助威。舞蹈以扭擺見長,手舞足蹈,緊相配合,迸退轉(zhuǎn)身,動作細膩連貫而富于韻律。手的動作上不過眉,下不過膝,一套動作面向四方反復表演,但表演區(qū)限在一“席”之內(nèi),越席則謂之“超越仙界”。
告圣的唱詞是整齊的七字句,唱腔亦是平衡對稱的上下句,似吟似唱,不斷反復,具有僧道誦經(jīng)之感,伴奏有小鑼、繞鈸、小鼓、錫角等雖變化不多,但與唱詞緊密相隨,烘托了告圣祈禱的氣氛,并在唱段銜接之間起著搭橋過渡的作用。
經(jīng)崇義縣上堡鄉(xiāng)民間道士李仲衡(1921年生)介紹,崇義道教流行甚廣,最早由熊十四郎、熊十四娘兄妹傳授,距今已有八十余代,而他們所學則是由湖南汝城苦竹坳康明三郎所傳,歷經(jīng)郭孔高、何開一郎、何開二郎、候五二郎、郭正德、王治強、鄧維乾、李榮堂的歷代傳承,現(xiàn)今到他已是第十代。